《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来了
该办法适用于,在河北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市场主体”)。
办法中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是指雄安新区各认定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制度。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认定部门为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管理部门为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认定部门根据所属行业对应的失信认定标准对市场主体进行认定,并对其认定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需在招标投标领域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的,应按照暂行办法将认定书抄送新区公共服务局备案,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按照认定书的惩戒要求对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领域实施惩戒。
关于联合印发《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雄安新区各有关部门,雄安集团,各有关主体:
现将《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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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来源:中国雄安官网
[编辑|王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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