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实施细则
本细则在合肥市范围内有效,具体由各政策执行部门负责解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1 2022年二季度“政信贷”产品贷款投放明细表
附件2-1 免租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联系电话
附件3-1 用水、用气费用补贴申请表
附件4-1 合肥市批零住餐旅游业稳岗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4-2 单位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附件4-3 批零住餐旅游业稳定就业员工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
附件4-4 稳岗补贴和技能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联系电话
附件5-1 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各县(市)区、开发区联系电话
附件8-1 合肥市支持做好防疫工作政策申请表
附件8-2 批零住餐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
附件8-3 合肥市援企稳岗政策申报表
附件8-4 旅游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