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公布恒大物业134亿元存款被划扣初步调查结果夏海钧及潘大荣被要求辞任
本报记者 许洁
7月22日晚间,中国恒大、恒大物业共同公告对此前恒大物业134亿元存款质押被相关银行强制执行事项的初步调查结果。
公告中对这134亿元的存款质押情况分别进行了说明。
对于人民币20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2020年12月份,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等额银行贷款。所得资金(扣除费用后)透过其他第三方间接转至中国恒大,该笔银行贷款于2021年3月份到期并已偿还,相关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
但2021年3月份,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另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所得资金(扣除部分费用后)透过其他第三方间接转至中国恒大。第二笔银行借款于2021年9月份到期,这一次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份被强制执行。
人民币87亿元存单质押担保的情况如下:2021年1月份、7月份及8月份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多家第三方公司提供两组存单质押担保,使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第一组存单质押的金额为人民币80亿元,相关贷款于2021年7月份偿还,第一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第二组存单质押的金额为人民币87亿元。相关的资金透过中国恒大的联营公司转至中国恒大。涉及第二组存单质押的银行贷款于2021年11月及2021年12月份到期,相关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87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11月及2021年12月份被划转及强制执行。
人民币27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则是于2021年6月份,中国恒大向第三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用于支付中国恒大对恒大物业的子公司应付的款项。恒大物业的子公司同时以等额定期存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获得银行贷款。有关银行贷款于2021年9月份到期,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期间被强制执行。
根据初步调查资料,中国恒大执行董事夏海钧及潘大荣,以及中国恒大的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总裁柯鹏参与了上述安排。鉴于此,董事会决议要求该等人士辞任。中国恒大还宣布,委任刘振、钱程为执行董事。现任执行董事肖恩,已获委任为行政总裁。中国恒大在公告中表示,其正与恒大物业商讨偿还上述质押所涉及款项的方案,主要透过转让资产予恒大物业抵消相关款项等。在有关偿还方案落实后,中国恒大会发出进一步公告。
6月20日,中国恒大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重组工作,如公司2022年1月26日所公告,预期将于7月底前公布初步重组方案。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