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分拆上市新规?这是我见过最通俗易懂的解读|风云课堂
作者|刘唐
2004年7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67号,以下简称“《分拆境外上市通知》”),允许符合条件A股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到境外上市; 2019年12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9]27号,以下简称“《分拆境内上市规定》”),明确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规则。 2022年1月5日,《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整合境内外分拆上市规则,统一和完善境内外监管要求,前述两项规则就此废止。
1、股票境内上市满3年; 2、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1、老板您及您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者您及您的关联方损害公司权益; 2、老板您及公司最近36个月收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 3、老板您及公司最近12个月收到过证交所的公开谴责; 4、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的董事、高管还有他们的关联方,合计持有拟分拆子公司10%以上的股份; 6、咱们公司也没有金融板块。
1、扣除拟分拆的子公司后,堂流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取扣非前后孰低值)不得低于6个亿,这点把B给刷掉了,因为分拆B以后,咱们就不够6个亿了; 2、拟分拆子公司最近的财务年报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占公司整体分别不能超过50%和30%。这一条,C公司因为体量太大,刷掉; 3、D公司,因为它的主业是最近三年咱们募集资金定向投资的,而且这三年的投资金额超过其净资产的10%了,刷掉; 4、E公司是咱们最近三年并购来的,不符合条件,刷掉; 5、F公司是咱们上市时的主业和主要资产,不符合条件,刷掉,这也是这次新出台规则进一步明确的一点,如果子公司主业或资产是首发上市时的主要业务或资产,不得分拆; 6、G公司,咱们的几位董事和高管已经直接持股合计30%以上了,不符合条件刷掉。
1、公司上市时间够长,盈利情况较好; 2、分拆的不能是公司上市时和现在的主业,不能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也就是不能动公司的根基; 3、不能是原来上市募集资金时已经计划好的发展方向; 4、不能是最近买来的业务; 5、不能有太高的交叉持股,业务需要相对独立。
(市值风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