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请勿加班!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从西周到晚清,在近3000年的大多数岁月中,每当夜幕降临,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市井小民都只能待在家中,不被批准的夜游,后果相当严重,甚至,非死即残。

文丨陈忠海

编辑丨李雪 瞭望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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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想“上夜班”?违法!

晋人皇甫谧写了一本叫做《帝王世纪》的历史书,上起三皇、下迄汉魏,其中有一首《击壤歌》,借歌者之口描绘出上古时期老百姓的生活状态。

“帝尧之世,天下大和,百姓无事。

有八九十老人,击壤而歌。

其辞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

帝力于我何有哉!”

太阳出来就去耕作田地,太阳落山就回家去休息;凿一眼井就可以有水喝,种出庄稼就不会饿肚皮。这样的日子多自在,谁会去羡慕帝王的权力?

繁星下的隋唐洛阳城定鼎门遗址公园。图|图虫创意

古人对昼夜有着明确的认识:日出前二刻半为旦,日入后二刻半为昏,由旦到昏为昼,由昏到旦为夜。对他们而言,夜间不出行,不仅是一种生活习惯,还是一项法律规定。

早在西周时就设有“司寤氏”这样的官职,依据星宿的位置来区分夜的早晚,通知巡夜官吏实行宵禁,禁止晨行、禁止夜行、禁止半夜游荡。

【注:出自《周礼·秋官·司寤氏》,“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

出于治安、防火等考虑,这项制度延续了下去。秦汉时,宵禁制度日趋严格,汉安帝时颁布过《禁夜行诏》,明确要求“钟鸣漏尽,洛阳城中不得有行者”。城门定时开启和关闭,一旦关闭,即便皇帝本人亲临也未必能出入。

有一次,汉光武帝刘秀外出打猎,玩得很开心,到夜里车驾才返回洛阳。守卫上东门的官员郅恽拒绝打开城门放行。皇帝命随从透过门缝跟守将喊话、表明身份。郅恽回答道:距离太远,看不清你们是谁。刘秀无奈,只得换个门试敲,最后从东中门进了城。

事实证明,郅恽并不是看不清,而是故意不开门。第二天,他上疏规劝:陛下这样沉溺于狩猎,对社稷有什么好处?

刘秀看到臣下如此尽职尽忠,倒是很高兴,下令赏赐100匹布,对昨晚放自己进城的东中门官吏进行了降职处分。

【注:“帝尝出猎,车驾夜还,恽拒关不开。帝令从者见面于门间。恽曰:‘火明辽远。’遂不受诏。帝乃回从东中门入。明日,恽上书谏曰:‘……陛下远猎山林,夜以继昼,其于社稷宗庙何?暴虎冯河,未至之戒……’书奏,赐恽布百匹,贬东中门候为参封尉。”出自《后汉书·郅恽传》。】

出于防火考虑,秦汉时还有“禁民夜作”的规定——禁止大家“上夜班”,尤其严禁夜里用火。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这项规定给大众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成都地区物产丰盛,老百姓经常在天黑之后偷偷活动,加之房屋间距很窄,火灾几乎每天都会发生。

蜀郡太守廉范没有强制执行禁火令,而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改禁火为要求百姓储存水,方便了百姓生产,也减轻了火灾损失。

对于这项变通,百姓们十分称赞,编成一首《五绔歌》传唱:

“廉叔度,来何暮?

不禁火,民安作。

平生无襦今五绔。”

【注:出自《后汉书•廉范传》。】

廉太守啊,你来得太晚了!不禁火,百姓安心劳作;从前没有短上衣穿,现在有五条裤子穿!

2

夜里瞎逛,小心丢命!

不仅京城,其它城市也都有相应的城门启闭制度。城内一旦宵禁,百姓不能出行,抓捕犯人的官吏也不能在随便出入私宅,比如,居延汉简出土的《汉律·捕律》中就有一条规定:捕吏夜间不得入百姓庐舍捕人,否则以“故入人室”治罪。

北京前门。图|人民视觉

当然,专职官吏可以在街上巡逻执法,纠察违反宵禁规定的人。

东汉末年,曹操初入仕途,第一个公职是洛阳北部尉,相当于“洛阳县北部公安分局局长”。一到任,他把官署的四门修缮一新,还做了不少五色大棒悬挂在门口,申明禁令:凡违反禁夜等治安管理制度的,无论平民还是权贵一律五色棒“伺候”。

一天夜里,曹操带人巡夜,突然遇到了一群不速之客。

曹操喝道: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违禁夜行?”

对方并不紧张:

“别问那么多,让你们领头的过来答话!”

曹操大怒。

这时,有个人向前一步,慢条斯理地说:“我是蹇硕的叔叔!”

蹇硕,这个名字现在知道的人很少,可在当时,那是红得发紫的大宦官,自己横行、亲属霸道,谁敢得罪这号人物?遗憾的是,他这次遇错了人。

曹操一声令下,手下的人一拥而上,将对方全部擒住之后,五色大棒就上来了伺候。

这位“蹇叔叔”不经打,一顿棒子下去,竟然一命呜呼了。

消息迅速传开,年轻的“曹局长”在洛阳名声大振。凭借强大的舆论支持,曹操他不仅没有遭到报复,还升了职。

【《三国志》注引《曹瞒传》:“太祖初入尉廨,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余枚,有犯禁,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后数月,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近习宠臣咸疾之,然不能伤,于是共称荐之,故迁为顿丘令。”】

218年春天,太医令吉本、少府耿纪等人在许县谋反,放火烧了军营。深为曹操所信赖的长史王必受伤,不治而死。曹操盛怒,下令将许县的文武百官都召到邺城,当晚参与救火的人站在左边,没有出来救火的站在右边。

大家认为,参加救火的人肯定不会被治罪,于是,都往左边挤。

曹操认为,在有宵禁令和禁火令的情况下,老老实实待在家里的才是守法公民,这时候再往街上跑、还赶上救火的人,恐怕大多意在参加叛乱。结果,左边的人全部被杀。

【《三国志》注引《山阳公载记》:“王闻王必死,盛怒,召汉百官诣邺,令救火者左,不救火者右。众人以为救火者必无罪,皆附左;王以为不救火者非助乱,救火者乃实贼也,皆杀之。”】

3

盛世解禁,全民夜游

唐代实行了“里坊制”管理,宵禁制度随之规范化、具体化,对违反规定的处罚规则制定得更加全面。

“坊”最早与“防”同义,建立里坊的本意是防火、防盗,便于更严格的治安管理。这种格局起始于夏商时期的“九宫格”布局,城市内由纵向和横向的大街分割成若干个“方块”,每个方块是一个小区,隋文帝时称为“坊”,隋炀帝时改称“里”,唐代又称“坊”,一般俗称“里坊”。

长安城内有近110个里坊,里坊设墙、栅、门等设施,一到夜里就“关门落锁”,人们不能随意走动。“诸两京城及州县郭下,坊别置正一人,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

这里的坊正,是各里坊治安管理责任人,负责按时开闭坊门以实施宵禁,具体开闭时间以顺天门的鼓声为准。

北京鼓楼的击鼓表演。图|IC photo

每当“闭门鼓”响起,社交活动就要结束了,路人匆匆话别,家家门窗关闭。凡“开门鼓”敲响前无故在大街上行走的,将按“犯夜”罪名笞打20下。

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所著《李娃传》中有一个情节:女子李娃与男子相会,“久之日暮,鼓声四动”,李娃的姥姥问男子住在哪里,男子说“在延平门外数里”,因为路远,没法回去了,希望能留下来。可见,唐代夜禁后街道一律禁止行人。

那么,遇到特殊情况不得不出行,怎么办?

唐朝有了夜行文牒制度,不仅公事可以申领,而且百姓有急病等情况时也可申请。“但公家之事须行,及私家吉、凶、疾病之类,皆需得本县或本坊文牒然始合行。”

华灯初上的古城长安。图|图虫创意

另一个变通是元宵解禁,也称“放夜”。这一天,上至贵戚、下至普通百姓,无论是翩翩公子还是深闺佳人,均可以上街夜游,不受时间限制。据《雍洛灵异小录》记载:

“唐正月十五日夜,灯明如昼,仕女无不夜游,车马塞路。”

苏味道的《正月十五日诗》描述了当时的盛况: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武则天时,元宵解禁变为两天,延至正月十六,允许百姓张灯结彩;后又延至3天,为正月十五及前、后各一天。

到了宋代,经济空前繁荣,治安状况趋于稳定,元宵解禁的力度更大了。

967年正月,宋太祖下诏把元宵放灯时间延长到5天,即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的基础上又增加正月十七、十八两天。这项规定以后成为惯例。

不仅如此,日常宵禁时间也大为缩短。唐朝夜禁是从“昼漏尽”至“五更三筹”,换算成现在的时间单位,大约从19时至次日4时。宋初则将起始点推后“三鼓”,即从23时开始,第二天凌晨3时就解除宵禁。唐代实行宵禁的时间为9个小时,宋朝只有4个小时。

4

“三更半夜”和“杀人放火”

宋太宗时,陈象舆、胡旦、董俨、梁灝、赵昌言等四人志趣相投,形影不离,常聚于赵昌言家中,谈至深夜仍不忍散去,人们戏称陈象舆为“陈三更”、董俨为“董半夜”。一夜分为五更,三更正好开始于23时,也就是宵禁开始的时间。

2021年1月22日晚,湖南常德河街仿古建筑群内,装扮的古代的打更人。图|视觉中国

【注:古人将一天分为12个时辰,每个时辰为2小时,其中夜晚的5个时辰称五更,一更开始于19时,五更始于次日3时。每更又分为5点,每点合24分钟。】

“三更半夜”一词由此而来。实际上,宋代人口激增,城市里的里坊制被打破,宵禁制度执行起来难度加大,渐渐名存实亡。正如宋人宋敏求所著《春明退朝录》中记载:“不闻街鼓之声,金吾之职废矣。”

不过,宵禁松懈之后,治安问题马上显现出来。苏轼在《东坡志林》中记载:“近日颇多贼,两夜皆来入吾室。吾近护魏王葬,得数千缗,略已散去,此梁上君子当是不知耳。”

宋人李畋所著《该闻录》记载,张咏在四川做官时有个小偷曾介绍自己的“从业经验”:“三月至八月,夜短,多蚊蚋,人必少睡,故不敢为盗。九月至二月,夜长天寒,多畏寒懒起,乃可为盗。”

对于贼人作案的时机,欧阳修等总结为“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元朝建立后,为了维护统治,恢复并强化了宵禁制度。元代夜禁的结束时间与宋朝大致相当,约在4:20,但开始的时间也由23时提前到20时左右。违犯规定的“笞二十七”,敢拒捕则“杖一百七”,非残即死。

明朝宵禁的起始时间与元朝相当,处罚则更重: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40下,京城为50下;五更开禁前犯禁的笞30下,京城40下。

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描写明末的宵禁情形:“各个城市都有千百名更夫在街上巡夜,按规定的间隔敲锣,而且街道都有铁栅并且上锁。”

清朝继续实行宵禁制度,如康熙朝,就有专门的《昼夜令》《时刻令》。小说《歧路灯》中描写,一些有权有势的赌徒依仗权势违禁,父亲为布政使的盛希侨满不在乎地说:“夜深了,打上我这布政司灯笼,栅栏上也没人敢拦;锁了栅栏,他们也不敢不开。”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也有描述:“那里闹得他过!闹起来,他一把辫子拉到局里去,说你犯夜。”

暮鼓晨钟,江山几度代换!从西周到晚清,中国古代宵禁制度实行了近3000年,辛亥革命以后才宣告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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