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进校园法治教育伴成长
内容提要
preview今天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本周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强化青少年宪法教育,近日,由市司法局、市教育局、汕头融媒集团、市普法办联合开展的“法律进校园”公益活动就在市林百欣科技中专举行,为师生送上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大餐”。
本次公益活动,主要内容为“12.4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教育大课堂”公开课。活动一开始,林百欣科技中专的学生就带来精彩的法治文艺节目,一首深情的《唱支山歌给党听》,一段昂扬的宪法朗诵,展现学生们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对法治的尊崇。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公开课上,主讲律师黄子伦为同学们讲解了相关的宪法知识,阐述宪法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丰富学生对宪法的认知。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像一个金字塔的框架一样,把所有的法律圈到这个框架里面,任何的法律都不能越过我们的宪法。
——学生
宪法制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以及根本任务,宪法也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位阶,其他的法律都是由宪法来作为依据派生而来,另外,宪法也规定了各个公民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我们希望通过这节宪法大课堂,让广大的学生们能够更加充分地感受宪法和理解宪法,让他们能够知道,其实,宪法与每个人、每个人公民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广东贯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子伦
在“以案说法”环节,律师黄子伦还带来案例《一女子遭受校园欺凌长达10年后选择不再沉默》,通过贴近学生生活的形式,让大家更好地感受宪法,了解宪法。
这个案例的受害者,是长达10年以上的受害历程,他是被自己的同学在网上贴吧等地方发布了虚假的谣言,对他进行诽谤,这个案例当中,我们让同学们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律师、检察官、法官,从不同角色的角度对这个案例进行分析,同学们在阅读和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对于每个角色所扮演的职能,同时对于宪法在我们生活中能够起到的作用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帮助了现场的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广东贯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子伦
活动中,大家熟悉的竹竿弟和主持人张烁为同学们带来了普法情景短剧《如此发帖》,向大家趣味普法。同学们在欢声笑语中学到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等宪法知识。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对不对,这句话对吧?对。但是我跟你说,得一分为二来看,与此同时,国家还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是与此同时也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的时候,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权益,如果触犯了,有可能会犯罪。宪法同样有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不受侵犯的,如果你随意去侮辱他人,污蔑他人,这同样也是犯罪。
——普法情景短剧《如此发帖》
最后,紧张有趣的法律知识竞赛环节,再次点燃同学们的学法热情。同学们分为学法组、守法组和尊法组,分组PK,对黄律师提出的有关宪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激烈竞答。
作为新时代的中职生,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宪法,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好习惯。
——学生
我们要以身作则,与那些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用我们自己的行为去捍卫法律的尊严。
——学生
宪法会给人民带来很大的权益,以后出社会,也可以运用劳动法等各种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学生
视线君说:
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寓教于乐,宣传宪法,能够让法律的种子在每个青少年的心中生根发芽。在宪法精神的引领下,每个人都能做法治风尚的自觉实践者,做爱国守法的模范先行者,做宪法精神的率先弘扬者,做厉行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详细节目敬请收看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
潮语版:经济生活频道19:00
普语版:新闻综合频道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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