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人注意!全市严查!
按照公安部“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4月1日起,大连交警将通过现场查处,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89条:机动车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对乘车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也就是说,不仅司机不系安全带会被处罚,副驾驶乘员不系安全带同样会被处罚。同时,作为车辆驾驶人,有义务对车内乘客,尤其是对副驾驶位乘客进行佩带安全带的劝导和要求。
据调查研究显示:不系安全带已经成为道路交通致死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大部分驾驶人已经养成了上车先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但副驾驶位和后排座乘员往往会忽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有数据表明,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37.7倍,发生事故从车内甩出的乘员75%会因伤势过重身亡,而系上安全带将大大提高安全保护作用。
大连交警提醒,
为了保护生命安全,
无论前排、后排,
无论车程长短,
无论车速快慢,
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
驾乘汽车时请规范使用安全带。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编辑:樊金石
责任编辑:王家兴 值班主编:张莉
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