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速扩散!石家庄拟于近期开始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近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其中明确,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今晨,石家庄市交管局发布最新提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其中提到,石家庄拟于近期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并对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
相关概念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辆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悬挂机动车车牌;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人应当取得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报废、走私、事故后整车理赔机动车的发动车(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来自鹿泉的情况通报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的公告
河北12月8日疫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