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会计职称制度大改!
哈哈喽~大家好~
今日份严肃话题:
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来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改革
涉及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
到底改了什么?跟着豆哥一起来看~~
日前,随着《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历时5年的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
对于我们会计人员来说,更关注会计职称的改革。
2019年,《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提出要完善会计人员职称层级,增设会计人员正高级职称。
在之前我国大多省市的人事职称系列中,高级会计师属于副高职称,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这一级;部分省市已经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人群主要是获得了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财务人员中,如果按本省相关规定获得了正高级会计师,那属于正高职称,即相当于大学里正教授一级。
而在今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征求《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不仅公布了会计人才发展的总体情况。还要不断健全会计人才评价体系。
(一)会计人才发展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670.20万人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242.02万人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20.57万人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近40万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3.6万人;在开设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高校及科研单位中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超过1.3万人。
(十四)健全会计人才评价体系。
会计人才评价是会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部分,是会计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要探索建立以诚信评价、专业评价、能力评价为维度的会计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会计人才评价对会计人才教育培养的导向作用,促进广大会计人员提升能力、诚信执业。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制度,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管理,探索推进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年多考。加大对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指导力度,向艰苦边远地区适当放宽评审标准。建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与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机制,减少重复评价,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的渠道。
广东省财政厅也发布通知:
关于征求《广东省审核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表示鼓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相应职称人员,证书在工作加薪中更加重要。建立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衔接!
并且财政部和人社部联合发文:
探索建立会计职称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等衔接措施,并且湖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湖北省等地已经明确注册会计师对应职称资格。
规划中,可以看到财政部有意促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即会计证书之间相同科目互相认可,避免重复考试。也许能实现考过一门考试相当于拿了两个证。
目前,互认还未健全,对应关系在实施,部分地区已经实施了CPA与中、高级会计的互免和对应关系。全国多个省市已率先落实相关政策,考下CPA,可被视作中级职称,甚至能直接免考高级会计师考试。
❶ CPA→免考中级会计(共3门考试)
❷ CPA→免考高级会计(共1门考试)
(高会还需进行评审)
提示: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也可以申请免予CPA专业阶段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需要申请,通过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且不得变更。
(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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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22年注会考试及报名时间已公布
待2022年初级和中级的相关报考时间了
因考试政策不断变化与调整,供参考
如有异议,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
戳我加入:2022年会计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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