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这种车不能开了!江西一设区市正在严查
近几年
一种外形酷似汽车的
封闭式三轮、四轮电动车
“悄然兴起”
这类车被俗称“老年代步车”
由于价格便宜、操作简单
又能遮风挡雨
深受老年人青睐
但此类车绝大多数不符合国家标准
其本身安全技术性能不高
加之驾驶人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
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闯红灯等
违法率极高
导致事故频发
注!意!啦!
从即日起
宜春交警将对“老年代步车”
严管严查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行驶在城市路面上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没有号牌,也没有登记,甚至都没有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强制标准来生产,属于典型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等“三非”产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四轮机动车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合法机动车牌证。未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如果这类车辆的各项性能指标经司法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驾驶人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安全性、防护性极差,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害人害己!
从即日起,宜春交警将持续严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郑重提醒市民朋友:不要轻信商家“不用挂牌”、“不用驾驶证”的虚假广告!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三轮、四轮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更不能用于接送学生及儿童!
下一步,宜春交警将全面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上路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及驾驶人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来源:宜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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