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越来越多,医生转行做律师可不可行?丨医眼看法



导读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但劝医生改行也得慎重。


来源:医脉通
作者:奔走的急诊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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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成为每个医生不能回避的问题,医疗诉讼也许就在身边。这些年医闹少了,诉讼多了,很多医生都被迫出庭或参加听证会。很多医生转行做律师,成为法律界精英。

如何看待医生和律师这两个职业?如何看待医疗诉讼?新年来临,一起来畅所欲言。


医生转行做律师可不可行?

经常有人问老刘,怎么看待医生和律师这两个职业?感觉都差不多,都是别人有麻烦时才会想起来的职业。不论是患者还是当事人,总是带着麻烦而来,希望医生或律师创造奇迹,一旦结果不令人满意,不满、投诉随之而来。(不要以为律师不会被投诉,有一个机构叫律师协会,有权利处罚律师。)所以,无论接诊患者还是接待当事人,都不是一个让人愉悦的过程,对患者和当事人的风险告知、投诉防范一项也不能少。

两个职业有相同的地方,医生和律师都要经过各种case的洗礼,才能具有丰富的经验,逐渐成长为人才。因此,有较好的教育背景,能进入到较大规模的单位,对个人成长非常重要。好单位不缺患者/客户,疑难病例/案例多,收入自然会比较好。

医生取得执业资格是相对容易的,但是要想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专家需要较长时间,学历要求较高,职称晋升困难。而律师取得执业资格相对较难,每年的律考通过率很低,但基本上执业对学历要求不高,也不存在职称晋升问题。

医生如果做律师,往往都是做侵权案件,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流程固定,上手容易,工作相对轻松。最关键的是,医生基本都要值夜班,加班加点是常事,遇到公共卫生事件还需要听从调配。而律师没有夜班,加班加点与收入密切相关,可能需要做一些公益事业,基本还是以自愿为主。与医生的付出和收入相比,做律师的性价比更高。有人说法律专业就业难,可医学专业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都是好单位难进,次单位不愿意去,半斤八两都差不多。

所以,律师可以成为医生转行的一条路,但是哪条路更好走,更舒心,更有前(钱)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的情况可能都不一样。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但劝医生改行也得慎重,不见得生活会变得更好。但如果真心不愿意再当医生了,相对于医药公司,律师也算是有技术含量的职业了。


医生,如何看待律师?如何看待医疗诉讼?

由于医疗纠纷解决更加规范化,医疗诉讼越来越多,对于医生来说,医学相关法律成为必修课。老刘当年在医学院,除了学了一个法律基础(所有大学的必修课)以外,好像就没有什么和医疗纠纷、法律诉讼有关的内容了。

看看如今医学院的课程,第九轮教材就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卫生学、医患沟通,很多院校开设医事法学课程。工作中,医生也被逼无奈地“积极”参与到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更多地了解了医疗诉讼过程,掌握了听证会答辩技巧。

前些年,栏目文章的评论中,很多医生认为患者告医生是“忘恩负义”,律师代理医疗案件是“助纣为虐”。这些年,大家的观念都在转变,能够理性看待案件中医方的不足,能够引以为鉴,这正是老刘写文章的初衷。

从2016年,“医眼看法”栏目正式上线以来,近6年的时间,老刘带大家分析了很多案件。其中在很多病例的处理过程中,医生存在明显过错,有时甚至呈现出极其不负责任的状态。日常工作中,老刘也遇到过很多技术不佳,但态度傲慢的医生。

对于某些“坏医生”,用没有医德形容毫不过分。换位思考,医生也可能成为患者家属,遇到这样的医生会多么气愤。

律师也一样,有维护正义的“好律师”,也有助纣为虐的“坏律师”。能够代理医疗诉讼的律师多数有医疗背景,或是有医学专家辅助。

有一名医生转行的律师分享自己的执业历程的时候写道,“当过10年医生,又做了17年律师,我一直坚信,减少一起医疗事故,就是拯救一个家庭。”“虽然我说了这么多医院的不好,但实际上95%的医疗行为是没有过错的。医学是一门极其复杂的学科,治疗效果因人而异,不能因为效果不好,就让医院担责,索赔。找我咨询的案例,近80%都被我劝退了。如果医院没有明显过错,诉讼也赢不了,患者还得出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这个律师是个有职业操守的好律师。而很多律师没有医疗背景,盲目“怂恿”患者家属诉讼,收取高额律师费。最终因为医院没有过错而败诉,医院无端被卷入诉讼,患方浪费时间浪费金钱。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患方提起医疗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是他们的权利。律师代理医疗案件,给予患方专业的意见,帮助他们采用合法途径维权,这是他们的工作。理性地看待每个人的工作,尊重每个人的职业,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没有必要非得用敌对的态度对待患方律师。

医疗纠纷是不能够完全杜绝的,因此一定会有解决途径存在,与“医闹”相比,老刘更倾向于“诉讼”。医闹对于医院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个患者的家属“闹腾”可以毁掉一个科室。而诉讼过程虽然漫长,对医院的工作影响是微小的,赔偿经过保险支付,损失也是有限的。并且,相对于医闹的漫天要价,鉴定中心和法院的结论还是相对靠谱的。

上周,老刘参加了一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司法鉴定听证会,患者诊疗过程涉及医方三个科室,医方事先没有准备听证会陈述意见书,每个科室派出人员“简单说了说”。在鉴定专家提问环节,每个科室回答人员都试图将自己的责任摘清楚,在丝毫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说得“乱七八糟”,让老刘充分体会了什么叫做“猪队友”。

由此看来,医院有个“法务”并且充分发挥作用是相当重要的,医生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了解诉讼流程,掌握必备的应诉技巧也是必要的。

新的一年又要开始了,疫情仍在持续,医路依旧艰辛。新的一年,老刘会带来更多、更有启示的案件,也会关心业界各种事件。希望“医眼看法”栏目能够给各位脉友带来一点儿启示,一些思考,些许改变。

欢迎脉友们在评论区留言,愿大家工作顺利,喜乐康宁!

顾问律师

向海曼,北京权知律师事务所(原北京仁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研究及实务,有丰富的医疗法律从业经验。


责编 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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