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项整治内容!卫健委:打击医疗机构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启
5月16日,陕西渭南华州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其中包括9项整治内容,专项整治时间将近半年,为即日起至10月中旬。
9项整治内容分别为
1.整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违法违规行为。
2.整治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诊疗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老年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5.配合医保等部门打击整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查处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
6.整治在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彻底清理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公众号。
7.整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违规要求老年患者购买医保药品采购目录内同类疗效药品的行为。
8.整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9.其他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就在5月13日上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视频)会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做好线索收集、宣传教育、核查督导、重点整治、建章立制等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要把专项行动与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水平、规范和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结合起来,统筹做好老年人疫情防控和老龄工作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目前专项行动在全国各地已经相继展开推进。
附:《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中养老机构内如何设立医疗机构
1、申请内部设置诊所等实行备案制
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2、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两证合一”
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经公示、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
养老机构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的,应当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申办人收到《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属社会办医范畴的,享受扶持政策
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兑现有关政策。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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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医界据卫健官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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