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解雇还要赔钱吗?
很多企业在对销售部门管理时采用“末位淘汰制”那么被末位淘汰的员工就只有卷铺盖、光屁股走人?
末位淘汰制实质上就是企业当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30日公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明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
“末位淘汰”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不能等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依法进行。
从劳动合同法看,我国法律没有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见企业管理考核中的末位员工被“淘汰”,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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